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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至县消防大队招人了

    信息发布者:wbljsyf
    2019-04-02 19:21:10    来源:乐至县消防大队   转载

    一、政府专职队员招聘

    为有效缓解当前消防救援力量不足,增强地方消防力量,乐至县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消防救援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数量:

    合同制消防员20人,工作地点为:乐至县劳动镇、童家镇、良安镇、通旅镇、回澜镇。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纪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20至35周岁;

    4、性别及体格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按标准体重不低于15%不高于20%。

    5、职业素养:工作认真负责,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管理处罚,自愿服从组织安排,安心工作。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从部队退役尤其是在消防服役期满且表现优秀的退役战士;

    2、拥有消防、化学、物理、电工、体育专业大(中)专以上学历的;

    3、持机动车B照,驾驶技术过硬;

    4、家常住劳动镇、童家镇、良安镇、通旅镇、回澜镇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试用期满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第一年每人每月工资2600-3200元,含基本工资、高危补贴、战斗值班补贴、特殊技能补贴和保险。

    (二)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五险一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险等。

    (三)其他未尽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具体详细的待遇和要求将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确认。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投递个人资料,其中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个人档案、托管证明、工作经验证明(如系消防退役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一寸正面免冠彩照6张。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至4月15日。

    报名地点:乐至县消防大队3楼C10办公室(乐至县天池镇319国道旁)。

    联系电话:028-23254119(正常上班时间有人接听,如需详细咨询相关情况,请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现场咨询)。

    (二)考试、体能测试。按我大队通知报名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试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及材料原件。通过考试的人员,我大队将以电话通知参加体能测试,要求自带跑鞋。

     (三)政审:由消防大队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对政审合格人员予以体检(含常规体检、尿检),体检费自付。体检时间、地点由消防大队电话通知。体检后若有不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五)签约: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聘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即可签订劳动合同。

    (六)报到:被聘用对象按我大队通知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时报到的,按违约处理。

    五、培训:

    对聘用的人员,由我大队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消防业务技能、消防法律法规、救援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灭火及抢险救援专业知识等内容。

    六、分配去向:

    培训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劳动、童家、良安、通旅、回澜等乡镇工作。

    七、管理:

    对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内务条令》、《队列条令》、《纪律条令》和《消防救援执勤条令》、《消防救援灭火战斗条令》。第一次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必须经我大队组织的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消防员每年进行业务理论、专业知识考试及综合考评。未尽事宜由乐至县消防大队解释为准,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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