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党建扶贫 > 正文
    购物车
    0

    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信息发布者:wbljsyf
    2017-05-29 15:06:11    来源:冷火   转载

    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

    第一条 文化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

    (一)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二)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放映活动;指导广大文化室(文艺队、俱乐部等)和居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三)协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社区。

    (四)在县级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办图书室,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五)协助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第二条 文化站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并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保障其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文化站应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和注意事项。

    第三条 人员和经费文化站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

    第四条 文化站站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文化事业,善于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具备开展文化站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